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鄂温克族自治旗是中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,是鄂温克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。鄂温克族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,大兴安岭西侧、呼伦贝尔大草原东南部。全旗除北部偏东地区外,气候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,年平均温度在零下2.4℃~零上2.2℃之间。自治旗以鄂温克族为主体,由蒙古、汉、达斡尔等20多个民族组成,土地总面积19111平方公里。2016年全旗辖4镇1乡5个苏木;旗牧区的所有乡镇苏木共辖44个嘎查。鄂温克族自治旗辖5个苏木、1个民族乡、4个镇:巴彦托海镇、大雁镇、伊敏河镇、红花尔基镇、巴彦嵯岗苏木、锡尼河西苏木、锡尼河东苏木、巴彦塔拉达斡尔族乡、伊敏苏木、辉苏木。鄂温克族自治旗地处伟大中国的东北边疆、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、呼伦贝尔大草原东南部。地理坐标东经118°48’02″一121°09’25″,北纬47°32’50″一49°17′37″。全境东西宽173.25千米,南北长187.75千米。鄂温克族自治旗总面积19111平方千米,占呼伦贝尔市总面积的7.39%。